本报讯(白税轩)2017年3月,原白城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吉林省兴原生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短时间内开发票数量突增,销售对象均为外地一家经贸公司,且该企业相关办税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账簿凭证、税控盘及发票存根。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引起了税务部门的高度警觉,立即停售该企业发票,暂停该企业开具发票,将该企业涉税异常信息移交稽查部门进行立案检查。
市税务稽查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注册地址没有生产经营迹象,也没有牌匾,对公银行账户无任何资金往来,通过查询金税三期系统发现该企业与吉林省百恩生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一纸多照”问题,吉林省百恩生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同一时间也存在大量开发票的问题。
发现以上问题后,市税务稽查局立即与市公安部门联系,多次实地检查并召开案件交流会议,成立专案组,梳理出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下游企业等涉案线索。
经查,吉林省兴原生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吉林省百恩生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份,共涉及税额508.21万元、税额86.39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