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要求,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经开区管委会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拆除行动。经开区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19年1月7日至11日到所属行政村进行登记备案并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各类非农设施,尽快恢复耕地原貌。逾期拆除不到位的,2019年1月14日起,经开区管委会将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经评估后由“大棚房”房主承担。对于不配合或拒不拆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白城经济开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