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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新艾里蒙古族乡的
科尔沁右翼后旗镇国公家族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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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新艾里蒙古族乡的
科尔沁右翼后旗镇国公家族墓地


科尔沁右翼后旗镇国公家族墓地。
 

●宋德辉

新艾里蒙古族乡位于大安市西北部,洮儿河南岸,是一处水草丰美之地。清雍正三年(1725年),科尔沁右翼后旗第五袭扎萨克镇国公喇嘛扎布,承袭爵位后,在其属地巡视时,发现这里地势平坦,虽无崇山峻岭,但多河流泡沼,一望无际,漫山遍野的桑柳榆树相间在萨日朗盛开的草原上。北面又有一处丘陵,由西而起逶迤东延,止于今天的新艾里,其形状恰如卧龙。“龙头”之前,有清泉一泓(今天的安广龙泉泡),左有嫩江回环,右有洮儿河缭绕,正是一处占尽风水的“风水吉壤”之宝地。于是喇嘛扎布将“龙头”所在地确定为墓地。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喇嘛扎布死后,便葬于此。其后的第六袭,直至第十三袭,共九代扎萨克镇国公的陵墓均葬于此。这里成为科尔沁右翼后旗扎萨克镇国公的家族墓地。为此,当地民众称其为“公爷陵”,或称“陵界墓地”。

科尔沁右翼后旗系清朝初期科尔沁部六旗之一。元太祖成吉思汗二弟哈布图·哈萨尔为科尔沁部的始祖,科尔沁于明朝中期从额尔古纳河流域迁至今天的白城及周边地区。

第一代扎萨克镇国公为喇嘛什希,孛尔只斤氏,是图什业图汗奥巴的从弟,其父为图美。后金天聪七年(1633年),喇嘛什希去见皇太极,受到隆重的待遇。清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封喇嘛什希为科尔沁右翼后旗扎萨克镇国公,诏世袭罔替。二年(1637年),喇嘛什希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至吉木海,败平壤巡抚,安州总兵及安边道援兵。三年(1638年),随清军征明朝,自义州(辽宁义县)进围中后所。六年(1641年),随睿亲王多尔衮围锦州,败明总兵洪承畴。清顺治四年(1647年),卒。

第二代扎萨克镇国公色棱,是喇嘛什希之长子。顺治五年(1648年),袭扎萨克镇国公。顺治十八年(1661年),卒。

第三代扎萨克镇国公都什豁尔,是色棱的长子。顺治十八年(1661年),袭扎萨克镇国公。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卒。

第四代扎萨克镇国公图努玛勒,是都什豁尔的长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袭扎萨克镇国公,雍正三年(1725年),卒。

第五代扎萨克镇国公喇嘛扎布,是图努玛勒的长子。雍正三年(1725年)袭扎萨克镇国公,乾隆十九年(1754年),卒。

第六代扎萨克镇国公布延德勒格尔,是喇嘛扎布的第三子。乾隆十九年(1754年),袭扎萨克镇国公。二十年(1755年),以罪削职。

第七代扎萨克镇国公敏珠尔多尔济,是布延德勒格尔的从子,乾隆二十年(1755年),袭扎萨克镇国公。三十三年(1768年),卒。

第八代扎萨克镇国公萨木丕勒扎木素,是敏珠尔多尔济的长子,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袭扎萨克镇国公。嘉庆七年(1802年),卒。

第九代扎萨克镇国公色旺多尔济,是萨木丕勒扎木素的长子。嘉庆七年(1802年)袭扎萨克镇国公。道光十三年(1833年),革去扎萨克,命其子多布沁旺丹袭扎萨克。

第十代扎萨克镇国公多布沁旺丹,是色旺多尔济之子,道光十四年(1834年),袭扎萨克镇国公。二十年(1840年),卒。

第十一代扎萨克镇国公乌勒济济尔噶勒,是多布沁旺丹之弟。道光二十年(1840年),袭扎萨克镇国公。1845年1月30日,赏戴花翎。同治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867年1月17日),命在乾清门行走。十一年(1872年),卒。

第十二代扎萨克镇国公特古斯毕里克图,是乌勒济济尔噶勒之子。同治十一年(1872年),袭扎萨克镇国公,并赏戴花翎。光绪十四年(1888年),卒。

第十三代扎萨克镇国公喇什敏珠尔,是特古斯毕里克图之子。光绪十二年正月初十(1886年12月13日),赏二等台吉喇什敏珠尔花翎。十五年(1889年)袭扎萨克镇国公。因其“弥荒有功”,于光绪十九年(1893年),晋京朝贺时,蒙皇帝赏予“穿貂皮花马褂,乘串串马加紫缰,御前行走”之衔。三十年六月十一日(1904年7月23日),以报效巨款赏贝子衔。三十三年二月十九日(1907年4月1日),以报效巨款,命镇国公喇什敏珠尔在紫禁城内骑马,并赏穿带嗉貂褂。

中华民国初年(1912年),扎萨克图旗扎萨克郡王乌泰“接受外蒙劝降”后,在王府召集台吉喇嘛23人开会,密议“独立”计划。会后派人与各旗联络,特别是相邻的科右中旗、科右后期。科右中旗(图什业图旗)亲王8月15日给洮南府回函:“敝旗众民毫无意见,自五族共和,本已鞅鞅赞成……敝旗实在无有此举。”将乌泰《咨文》揭交洮南府。只有科右后旗扎萨克镇国公喇什敏珠尔响应乌泰的约定,为直接攻取镇东县(现镇赉县)而积极作准备。外蒙古库伦政府对此大加赞许,封喇什敏珠尔为郡王爵。乌泰叛乱失败后,10月,中华民国政府发布《革乌泰世袭爵命令》。11月初,乌泰、喇什敏珠尔等人在俄国军队护卫下到库伦。中华民国四年(1915年)10月,乌泰、喇什敏珠尔从库伦回到北京。11月,分别恢复郡王、镇国公爵,令留京任职。

陵园占地面积较大,约15万平方米。由大小不等的七个陵园组成,稍大一点的陵园面积在150平方米,稍小的陵园在100平方米,每个陵园四周均由青砖砌成花墙围护。

在这九代扎萨克镇国公中,除第五袭的布延德勒格尔因罪削职和第八袭的色旺多尔济被革去扎萨克外,其他七代扎萨克镇国公的陵墓各分建一个陵园,园内主陵稍高,方形底,高约1米,陵室外呈方或圆形,直径约为4.5至5米,高约2.5至3米。陵墓正面均刻有死者的名讳,生前职衔及生卒时间。陵内墓室四壁和券顶绘有壁画,其内容为出游、娱乐、宴饮等。反映墓主人生前的生活等。棺椁或坐或卧,停放中央,棺前设有供桌,香炉及施红釉的陶缸,缸内盛油供长明灯用。主陵之后,西侧有一略小于主陵的陵墓。按照蒙古族“东大西小”的习俗,居东侧者当为其原配夫人,西侧则为其侧室。

在这些陵墓中,以第四袭扎萨克镇国公喇嘛扎布与第十三袭的喇什敏珠尔的两个陵墓为最高,陵园也较大。喇嘛扎布陵园为圆形,红顶,通高为4米,顶尖呈宝葫芦状。在七个陵墓之外,还有几处没有围墙的小型砖室墓和土丘墓,也有青砖底座,墓前没有石刻文字,墓主人身份不明。

在这几代扎萨克镇国公中,以第十三袭喇什敏珠尔所受“皇恩”最宠,“荣誉”最高,故在他的陵前立有为其歌功颂德的墓碑。碑高217厘米、宽114厘米、厚45厘米,为钢筋水泥凝制而成。碑首、碑身、碑座混为一体,阴刻碑文。碑文为蒙汉两种文字,以汉文居多,因年久字迹脱落,碑全文以无从考察。

伪满康德五年(1938年)五月,喇什敏珠尔之子、科右后旗旗长巴彦阿木尔到此祭祖,曾将整个陵园进行了修缮,并于农历五月五日在当地举行了祭祀仪式。仪式较为隆重,除本旗大小官员外,还邀请了邻近旗县的代表。如当时任安广县副县长的日本人石本,参事官大昌等。仪式上还举行了赛马、摔跤等活动。仪式结束后,在陵园林中按照蒙古族的习俗摆设了野餐,用马奶酒、手把肉等蒙古族风味的菜肴款待了来宾。喇什敏珠尔墓的水泥碑即当日所立。

上世纪60年代中期陵墓被全部毁掉,所有树木被连根拔除,陵园建筑遂荡然无存。后在上世纪80年代文物保护部门修复,在原地重新立起了当年巴彦阿木尔为其父喇什敏珠尔所立的碑,建立了文物保护标志牌。如今,“陵界”墓地已成为大安市的一处风景游览区。每当春夏之际,方圆几十里内的学校都组织师生来到这里野游,附近的村民也在茶余饭后到这里散步游玩,陵园已变成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 (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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