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能将患者的严重精神障碍疾患填入年度健康体检表主要健康问题项内吗?可以披露到健康档案中吗?
答:可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包括健康档案内注明。因为现在健康档案并不是全部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系统并没向社会开放,医疗卫生机构有严格保密制度。即使将来可能会将个人健康档案“适当的”向社会披露,也不会导致个人隐私泄露。因为这个“适当的”披露只是向健康档案本人的披露,向本人披露本来就是尊重个人隐私最好的体现。
7.“首次抗精神病药治疗时间”应如何界定?如果患者第一次就诊,就直接收住院了,这个首次治疗时间要不要填写?
答:肯定要填写。表格中“首次抗精神病药治疗时间”虽然列在门诊,实际上是要反映患者首次抗精神病药物使用的时间。确实有些患者第一次治疗就是直接住院,是在病区第一次用药。所以,不管是在门诊还是在住院病房的第一次抗精神病药物使用的时间都是“首次抗精神病药治疗时间”。
8.基层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对患者进行诊断并建档立卡了,这能被上级医院认同吗?
答:如果这是现场建档立卡,就填写现场诊断的时间。“确诊医院”填写做出现场诊断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凡给出精神障碍诊断,一定须是精神科执业医生作出的,不管在什么场合作出都可以。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