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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城市委 白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白城市模范集体
特等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白城市模范集体、特等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名单
为全市职工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日子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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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城市委 白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白城市模范集体
特等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2019年4月26日)
 

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广大职工紧紧围绕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主线,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生态扶贫、生态经济、生态城市“四项重点”工作,积极投身白城振兴发展的伟大实践,涌现出一大批勇于创新、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人物。为彰显他们的模范事迹,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等46个集体白城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彭亮等30名同志白城市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王志远等153名同志白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人物继续发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再接再厉,继续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勤奋劳动的模范、增进团结的模范,努力在白城振兴发展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希望全市广大职工以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精诚团结,爱岗敬业,务实苦干,锐意创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让全市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日子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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