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享受对象:凡在白城市常住的农村居民参加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被扶贫部门定为精准扶贫对象的贫困户。
享受标准:患病贫困人口需住院治疗的,可到“先诊疗、后付费”窗口办理入院手续,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在治疗结束后,出院结算时,经“一站式”结算后,剩余部分需个人承担缴纳后,即可办理出院(重度贫困患者无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签字后即可出院)。
申报程序:确认为患病需住院治疗的贫困患者,携带身份证、扶贫手册(低保证)、新农合本,到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先诊疗、后付费”窗口直接办理。
政策依据:《关于转发吉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卫联发〔2017〕16号)。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