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指哪些人?
答: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即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孕产妇。孕产妇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这时期的妇女。
2. 孕早期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指哪些人?
答:是指怀孕13周前的妇女。即怀孕12周+6天(12+6)前的妇女。
3. 对孕早期妇女健康评估内容包括哪些?
答:①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②观察体态、精神等;③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④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 孕早期保健指导内容包括哪些?
答:①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②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③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 对孕中期妇女健康状况评估内容包括哪些?
答:①进行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②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③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