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资助学:
捐助对象:全市建档立卡的低保家庭学生、高校贫困学生及所有残疾学生。
捐助标准:无。
操作流程:各类捐资助学项目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原则,分别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协调学校提供确认受助学生名单。具体申请条件、捐助金额、发放形式等由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机构与捐助方确定并负责实施。
政策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城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7〕4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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