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帮扶救助意见
确保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及就学、就业、就医和康复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施帮扶救助。
享受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享受标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基本的生活、就学、就业、就医和康复等方面的保障性服务。
申报程序:残疾人向户口所在地残联申报需求申请,由当地残联根据申报项目给予救助或向上级残联申报。
政策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施帮扶救助的若干意见》(白政发[2017]18号)。(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