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妇女
《白城市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医疗援助行动》
享受对象:患有宫颈癌或乳腺癌的我市农村户籍妇女、并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属低保对象的条件。
享受标准:一是定点医院救助,将吉林延安医院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二是治疗费用减免,治疗费用除新农合报销及市妇联项目援助外,其它费用由定点医院减免,基本实现免费治疗(输血费用和新农合报销范围之外的药物除外)。
申报程序:(1)患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医院诊断书、民政部门下发的低保证(全部证件的原件),到当地县(市、区)妇联申请救助;(2)县(市、区)妇联审核合格后,填写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医疗救治审批表(须加盖公章),并将审批表及患者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同上报市妇联;(3)经市妇联审核批准,患者到当地医疗机构办理新农合转诊手续;(4)持所有证件的原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白城市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医疗援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妇发[2016]9号。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