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救助贫困妇女项目
《全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项目》
享受对象: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
享受标准:每位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一次性救助10000元。
申报程序:(1)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通过各县(市、区)妇联填报“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2)报送省妇联审核合格;(3)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情况汇总信息表报送全国妇联。
政策依据:《2011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财行〔2011〕711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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