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芳
她执业23年来,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上万次无偿法律咨询,义务代写起诉书3000余份,义务代理维权案500余件。她用爱心和奉献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为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她的大爱胸襟和热忱担当彰显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社会责任。
她就是2019年第三季度“镇赉好人”、镇赉县法律援助中心三级律师、县妇联兼职副主席王亚芝。多年来,她把对事业的执着和对服务对象的热爱融入到维护法律尊严之中,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条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满腔热忱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彰显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社会责任,先后被评选为吉林省司法厅优秀司法鉴定工作者,白城市优秀律师,镇赉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镇赉县模范政法干警,并于2016年当选为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本着对律师职业的钟爱、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对法律援助事业的热爱,王亚芝忠实履职,奉献爱心,热情服务。每一次面对当事人,她都会耐心倾听,认真依法解答。她的和蔼可亲、她的详细解释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强烈责任感和真诚。对于那些符合援助条件能够通过诉讼来解决的,就为当事人代写起诉状、准备代理词、辩护词,直至出庭应诉。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特别是当看到那一张张稚嫩的面孔时,她的内心更是深感痛惜。爱心和责任促使她细致了解他们犯罪时的心理状态以及成长过程,认真阅卷,梳理证据,为据理辩护作足充分准备。作为一名优秀律师、一名肩负重任的法援工作者,她常说:为弱势群体服务,是自己的天职,只有做好的责任,没有懈怠的理由。
23年来,王亚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当看到当事人拿到判决书一个劲地说谢谢时,她的内心是暖暖的、甜甜的,那种喜悦是难以用语言表述的。她的爱心、她的担当、她的付出,就是法律援助道路上一道靓丽的动人风景。
在多年的办案中,王亚芝做到了以诚待人,无私奉献。在代理辽宁张某某等11人耕地承包合同一案中,她积极调查取证,诉前为当事人办理财产保全,准备充分后起诉,并申请法院与草原监察执法大队去现场实地踏查,认定11人所承包的耕地为草原,最终张某某等11人的承包合同被解除,并获得了相应赔偿,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张某某等11人是辽宁来的务工人员,在镇赉打官司开始有顾虑,怕有地方保护主义。王亚芝在代理案子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坚定法治原则和热情相助的精神,使他们很快就打消了顾虑,同时为她的敬业精神感动,称她为“法律尊严的捍卫者”。
在王亚芝代理的案件中,有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是黑龙江省的,受害者是白城人,事故发生地在镇赉。受害者伤势严重,面临截肢。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镇赉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当受害者家属来到镇赉法援时已是下午快下班了。由于案情复杂,计算繁琐,为了让家属早点返回白城,她立刻整理立案所需的起诉书、鉴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忙完已是晚上8时多了,受害者家属满含热泪地对她连连表示感谢。
下乡取证,看守所会见,检察院、法院调卷、阅卷,申请鉴定,准备代理词、辩护词,申请执行……每一次工作,她都认真对待。法律服务之余,她还积极投身农村、学校、企业的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工作。深入社区举办普法讲座,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深入学校以案示法,结合自己代理的案例为学生阐述法律的重要性,促进校园知法、懂法、守法浓厚氛围的形成。她积极参与律师服务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答疑解惑的方式为群众解答涉法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为“贴心律师”。她积极履行县人大代表职责,积极参加县人大组织的法律实施情况视察活动,为促进法治建设贡献着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