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停止执行《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1号)》的第3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可恢复面向社会的培训服务”相关内容。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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