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随访记录表中,如何填写患者的“用药”情况?
答:用药情况,是专指患者抗结核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化疗方案、用法和药品剂型等。基层医生可以从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药患者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获得患者的用药情况。
6.“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中,对于 “全程管理情况”栏何时填写,如何填写?
答:患者进行结案评估后,才填写“全程管理情况”栏。在该栏中“应访视患者次数”可按照频次要求计算获得。
举例说明:
①由医生督导服药且治疗6个月的患者,应访视次数为7次(6次随访和1次第一次入户随访);
②由家属督导服药且治疗5个月(强化期1个月,继续期4个月)的患者,应访视次数为8次(7次随访和1次第一次入户随访)。
7.“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中,“全程管理情况”栏的应服药次数如何估算?
答:以“停止治疗日期”,减去患者在社区“开始服药日期”,并排除期间患者因不良反应而暂停服药的天数,为应服药次数;开始服药日期,可用第一次入户随访日期替换计算。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