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生活百科
3上一版  下一版4
 
长了痤疮 可以擦护肤品吗?
正确“春捂”不感冒
宅家抗“疫”,常喝六药茶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答疑二
青光眼致盲不可逆
五大类人群需注意
 
版面导航
 
站内检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3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答疑二

 

5.在随访记录表中,如何填写患者的“用药”情况?

答:用药情况,是专指患者抗结核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化疗方案、用法和药品剂型等。基层医生可以从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药患者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获得患者的用药情况。

6.“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中,对于 “全程管理情况”栏何时填写,如何填写?

答:患者进行结案评估后,才填写“全程管理情况”栏。在该栏中“应访视患者次数”可按照频次要求计算获得。

举例说明:

①由医生督导服药且治疗6个月的患者,应访视次数为7次(6次随访和1次第一次入户随访);

②由家属督导服药且治疗5个月(强化期1个月,继续期4个月)的患者,应访视次数为8次(7次随访和1次第一次入户随访)。

7.“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中,“全程管理情况”栏的应服药次数如何估算?

答:以“停止治疗日期”,减去患者在社区“开始服药日期”,并排除期间患者因不良反应而暂停服药的天数,为应服药次数;开始服药日期,可用第一次入户随访日期替换计算。 (待续)

 
3上一篇  下一篇4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