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通过,于2020年3月24日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