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配备及使用公务用车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被称为“车轮上的腐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后,尤其是公车改革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铁面执纪,违规配备及使用公车问题得到有力遏制。
但是,隐形变异的新问题开始滋生,尤以“私车公养”最为突出。少数党员干部有的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有的违规报销个人车辆修理费、过路费,有的违规将私人车辆出租给单位并报销费用,更有甚者假借其他单位名义公款购车。因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作祟,这些人变着花样的揩公家油寻私。
针对这一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中央纪委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了专项检查整治。清明节前夕,白城市纪委通报的5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中,就有2起私车公养问题。这2起案例中部门负责人直接或间接的将私家车发生的燃油费多次转嫁到公家账上进行核销,金额虽不大,但社会影响恶劣。
“私车公养”看起来是“小钱”的问题,但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不仅加重了公共财政负担,还助长了部分干部公权私用的特权思想,严重损害了党委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从“公车私用”到“私车公养”,其本质都是以权谋私,其行为已经触碰了纪律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全体党员实现了纪法“全覆盖”,任何在“四风”问题上“搞变通”“钻空子”的行为,无论隐藏的多深,欺瞒到多久,变异的多“精”,都是自作聪明,终将无处遁形。
切莫在公车使用问题上寻私!是警言,也是箴言。心存侥幸者要清醒的认识到,在如今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监管的“网格”越织越密,只有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拧紧思想上的“安全阀”,严守法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方能正心明道、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