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芙)近年来,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人社局七项举措推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落实,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突出评价导向,试行新的职称评价标准。突出市场评价和以用为本的导向,从2016年开始,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打破户籍、档案、身份限制,免除职称论文、著作和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重点对其履岗尽责的实际能力、工作业绩、发明创造、技术革新、项目方案、专利成果以及对市场贡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突破专业限制,实行特殊人才职称直接认定。对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根据企业利润、利税、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用工情况,达到规定规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原专业限制,直接申报认定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
打破资历限制,免除初级职称认定。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免除初级职称认定环节,按规定学历条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下放职称评审权,开展企业职称“自主评聘”。赋予人才资源密集的规模以上企业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权,对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此项工作,我市正在开展调研,对有意向的规模企业,将积极协调省人社厅开展改革试点。
实行职称扶持政策,提升基层企业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对在县(市、区)及以下企业签订3年工作服务合同的博士和硕士,可分别申请认定考试系列以外的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
争取提高企业职称评审通过率,确保我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为了确保我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总体规模,积极与省人社厅协调,经省人社厅同意,提高了我市自评的建筑工程系列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
开辟企业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职称评价“直通”机制,对民营企业人员提供“一站式”受理审核、评审认定和政务公开等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