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白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这是市六届人大常委会首次运用询问方式进行监督,旨在通过专题询问,强化审议环节,增强监督实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询问实录如下:
徐建成委员询问市政数局局长张军:
问:几年来,我市软环境建设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对政府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持肯定态度,“最多跑一次”落实较好,成效明显。尽管如此,依然还存在一些令企业和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比如说,依然存在重复提交申报材料的问题;办理业务慢,咨询一些问题时回答不明确甚至答不上的问题;存在办事时间长,程序复杂等问题。请问市政数局,我市存在这些问题,是什么原因,有没有一些破解办法?
答:一、关于依然存在重复提交申报材料问题
主要是企业和群众到大厅办事,同一要件反复提交的问题。
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我市审批部门使用的审批系统,都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独立系统,各系统之间不能共享共用。
对于这个问题,省政数局正在统筹安排各地进行解决,将各地各部门的数据统一汇聚至祥云平台,待汇聚完成后,所有数据可共用,就不用反复提交材料了。
二、关于办理业务慢,咨询时回答不明确的问题
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由于窗口工作强度比较大,人员轮换比较频繁,这就导致新上岗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业务不够熟练,办理业务较慢。二是部分群众到大厅办理的事项是新生事物,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文规定,比如网红带货这类问题。三是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在疫情防控期间,上级密文要求暂停或不许办理的相关事项,窗口人员又不能出示密文给群众看,造成群众不理解和误解。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正在逐步从三个方面解决。一是实行“零跑团”制度。就是市县各级大厅组成一个团队,为企业、个体户帮代办,让他们少跑路甚至不跑路。二是对于新生事物,随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大讲堂,让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各方面业务。
三、关于存在办事时间长,程序复杂等问题
主要原因:一是一些要件需要社会第三方评估、检测、鉴定、认证,完成这些事完全由企业与第三方商量,一些要件很长时间也提交不上来,这样就造成了办事时间长,但是审批时间并没有延长,都是在法定时间内完成的。二是以往实行的是串联审批,就是一个部门一个部门跑,一项业务一项业务办。三是由于我市政务大厅面积较小,很多业务设置在分厅,企业和群众需要往返大厅与分厅之间,也导致办事时间较长。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正逐步的进行解决。一是做好企业的申报辅导,在政务大厅设置专人为企业和群众进行解答咨询。二是启动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这样可以大幅压缩审批时间。三是开展容缺受理。对特殊情况,企业和群众作出承诺后即可办理。
(追问)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任务,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提出要切实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确保服务最优、群众最满意?
答: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担当作为、奉献有为,全力以赴、全心全意地为白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真正实现共享共用。
二是大力推广“政务云”平台应用,将各地、各部门的数据尽快迁移到政务云平台,这样就可以节省大量的资金。
三是加快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目标。“一网”,重点是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力争9月底前全部完成。“一门”,重点是尽快启动新政务大厅改造工作。“一次”,重点是大力推广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
王军委员询问市税务局局长杨凯:
问:税收环境是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了公正、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面对疫情的影响,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这个重中之重,请市税务局讲一讲,在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减税降费方面;在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以及在保就业、保市场主体,促复工复产等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减税降费方面
白城市税务局采取多种形式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利用网站、微信群、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线下开展“三问三送”“税企座谈”“万人助万企”活动,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宣传。主动对接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困难企业“点对点”进行精准辅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目的在于:一是确保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二是确保纳税人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三是确保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更有获得感;四是确保把该减的税费减到位,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便利化改革方面
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缴费,我们推出了一系列便利措施,包括“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同城通办”“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服务。疫情期间,我们坚持“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施“网上办”“预约办”“延期办”举措,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办理涉税事项,开通了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功能,方便纳税人办税缴费。同时,我们还采取一些保障性措施,包括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发票领用实行“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等,这些便利化措施,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既方便了纳税人办税缴费,又有效控制了疫情的传播,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
三、规范执法方面
我们推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了“裁量随意”和“执法随意”的问题,确保了税务执法公正、透明。
四、数据服务复工复产方面
一是利用税收大数据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打通了产业链“堵点”,已为11户原材料短缺企业匹配供应商40户。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税收大数据也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
二是增值运用信用数据,联合银行部门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将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的企业推送到银行部门,企业可根据生产需要向银行部门申请信用贷款,1-5月份,共发放信用贷款3472.04万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资金保障。
刘福成委员询问市工信局副局长李军:
问:我市一直强调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贡献率较大。但是,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创新水平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请问市工信局,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些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另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抓经济运行,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稳企业、保就业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扶持措施?
答: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经历了民营经济腾飞、突出发展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三个阶段,经过持续发展,我市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创造了42%的GDP,吸纳了50%的就业,提供了82%的企业户数和80%的财政税收,成为了全市经济振兴发展的重要力量。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正视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创新水平低等问题的存在,我市民营经济在全省仍然处于落后位置,民营企业户数占比全省不足5%,民营经济收入占比全省不足4%,科技小巨人企业户数占比全省不足3%。分析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产业层次低。我市制造业各大产业配套产品和中低端产品较多。二是产业链条不够完整。我市纺织、汽配等产业原料市场和产品市场两头在外,受外界影响大,抵御风险能力弱。三是缺少龙头企业的带动和支撑,优势产业没有形成集群化发展。四是资源优势未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我市农畜资源和电力资源丰富,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五是企业家队伍素质不高,缺乏创新的意识和发展的勇气,目标定位低,大多带有小富即安的心理去经营企业,缺乏战略眼光。这五项因素叠加,导致了我市民营经济虽然日益发展壮大,但依然存在着企业数量少、抗风险能力弱、创新水平低等许多问题。
年初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市经济运行带来诸多挑战,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我们及时采取了“四个提早”措施,全力推动规上企业应开尽开。一是提早开展复工复产指导工作。紧跟国家和省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先后9次下发文件,动态化指导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四不开”原则,细化疫情防控措施、标准化开复工条件,坚持从源头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工作企业应开尽开。二是提早开展复工复产调度工作。建立复工复产日调机制,坚持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报告。截至3月5日,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双双达到92%以上,仅用24天就实现了剔除非疫情因素影响,复工率达到100%。三是提早开展复工复产服务工作。从防控物资保障、生产要素协调、缓解资金压力、强化用工保障等四个方面入手,助力复工企业生产。疫情期间,累计为企业复工复产争取口罩10万只,为企业协调物流运输近千余车次,发放车辆通行证,为企业员工办理通行证,依托银企对接会帮助企业争取贷款2400万元。四是提早开展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落实吉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21条扶持措施,强化稳增长政策支撑。召开全市工业企业全力稳增长促发展座谈会,组织重点企业、金融机构、公检法、税务等涉企部门参加座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克服困难、承接政策、借势发展。在稳企业、保就业方面,我们重点作出“六个”强化,全力稳定工业经济运行。一是强化运行监测,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监测网络。以50户重点企业为点,建立企业生产、要素、市场等情况的监测分析预警机制;以6个行业为线,加强重点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以7个县(市、区)为面,县市联动,共谋发展。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组织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强化企业消杀和员工防护保障。三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企业推送政策二维码,抓好政策兑现,让“黄金政策”真正发挥“黄金效应”。目前,企业已经享受到电费打折、税费减免等优惠。四是强化涉企服务。五是强化助企减负,加快推进欠款清偿进度。六是强化市场开拓。
鲁英委员询问市发改委主任李子罡:
问:项目建设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投资项目审批政策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请问市发改委,面对疫情影响,新基建项目和“761”工程项目是怎样设计安排的,尤其是针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方面暴露出的短板,采取了哪些过硬的措施和办法?“十四五”规划是怎么考虑的?
答:一、关于新基建“761”工程
我市按照省相关部署,以谋为先、以干求效,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一是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项目推进会、谋划会作出部署。二是高标起步。按照“向上可争取、对外可招商”的标准,大胆设计、深度谋划。三是高效落实。依托项目中心,建立项目库,清单管理,滚动实施。
截至目前,共谋划新基建“761”工程项目395个,总投资982亿元。其中:国家级数据灾备中心等智能信息网项目13个,进京高铁等路网项目23个,大水网配套工程等水网项目26个,特高压通道等电网项目79个,天然气管道等油气网项目11个,老旧小区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网项目101个,急救指挥一体化网络等社会事业补短板项目142个。
二、关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补短板
针对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短板和弱项,我们紧盯国家和省政策导向,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一是紧盯政策谋项目。本着谋项目也是谋民生的理念,抢抓国家加大新基建投资和我省推进新基建“761”工程机遇,谋划了传染病医院能力提升、疾控中心能力提升等44个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总投资20亿元。
二是创新方式抓审批。疫情期间,我们启动“不见面”在线审批。从申报、审批、公示至发放审批文件,全流程不见面。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等13个项目,于5月1日前全部审批完结,并纳入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库。
三是全力以赴争资金。坚持多渠道争取资金,传染病医院能力提升等13个项目,拟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提升等项目,拟申请国家债券资金。
三、关于公共卫生领域“十四五”规划
我们与卫健委共同研究,从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初步谋划了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医疗废物处理等20个项目,构建和完善功能互补的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对重点问题认真研究,狠抓落实。
刘金凤委员询问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孟昭东:
问: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成绩比较突出。请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条例》规定,我市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是如何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怎么样?对解决个别企业反映的“准入不准营”和“入市容易退市难”等问题还有哪些想法和举措?
答:在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方面: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先后制定和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2019年版。2019年版的清单共有131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有17项,清单明确规定了禁止和需要许可准入的事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据清单实施市场准入许可审批。对清单所禁止的准入事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把关,坚决不予审批、核准;对许可准入的事项,我们依据市场主体的申请,依法依规并按程序核发行政许可;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我们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给予大力支持和保护。与此同时,还通过实行“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网上办、零见面”等系列举措,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极大的便利。
在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方面: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17项,涉及到10个部门。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清单之外无收费。近年来,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违规涉企收费的整治力度。一是全方位组织铁路、银行等执收部门开展涉企收费自查,主动纠正向企业转嫁成本、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或者影响力违规收费等行为。二是强化收费事项公开,让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抽查监管频次。四是依托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涉企乱收费投诉举报。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共立案查处涉企收费案3起,罚款69万元,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围绕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我市从2018年11月起,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市场监管部门首先将企业设立登记的信息即时传送给涉“证”的许可审批部门,许可审批部门接到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信息后,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模式采取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以严格审核为主的准入前审批转为以信用为支撑的事中事后监管,不仅转变了以往政府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也有效削减了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一年多来,我市新设市场主体34000余户,其中推送到“证照分离”平台的有9800余户,各部门在平台认领并办结7800余户。通过改革,企业注册时间大幅缩短,经营便利程度得到大幅提高。
为解决企业“入市容易退市难”的问题,从2018年3月开始,按照上级部署,我市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但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重点企业全部实行简易注销登记。从减轻企业负担入手,我们将企业通过媒体发布注销公告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节约了企业的登报公告费用;取消清算组备案环节;将企业注销时间由原来45天缩短到15个工作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无需企业往返奔波即可办理清税手续,极大的缩短了注销时间、减轻了企业的成本。实施改革两年多的时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4000余户。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改革要求,在更大范围、更大层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好企业经营活动“办证多”“办证难”的问题。以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为市场主体退出提供更多的便利。
(追问)面对疫情影响,在执法监管方面和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创建中小企业创业园,实施“一址多照”等方面还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不断支持企业发展?
答:为有效应对疫情给经济发展、民生民计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立足职能,第一时间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全面支持中小企业尽早恢复生产经营。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企业集聚场所提供集群注册服务。对发展“夜市经济”超前谋划,实行多引导、多服务,少干预、少处罚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于一般性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提醒、告诫措施。下一步,从我市实际出发,我们将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深入贯彻执行好《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白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为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健康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李书圣委员询问市财政局局长林树岩:
问:今年以来,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压力较大,刚性支出也比较高。与此同时,又面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压减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等,确实是困难叠加。请问市财政局,面对这样的情况和疫情的冲击,今年在预算安排上是否有新的调整考虑?在“三保”方面还会采取哪些措施?在支持服务企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有哪些想法和举措?
答:一、今年预算安排调整打算
年初以来,受疫情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形势持续低迷,一直处于负增长状态。并且用于疫情防控、债务偿还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经全市各级组收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财政收入在4月份实现了“转正”,到5月末比上年同期增长3.4个百分点,增速列全省九个市(州)第三位,各县(市)收入情况好于市本级。
目前整个财年的预算执行进度已经过半,全年的组收工作和需要财政临时安排的支出事项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我们计划在下半年,结合财政实际运行情况和省政府对我市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批复,适时启动预算调整程序。
二、在“三保”方面将采取的措施
上半年,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疫情以及减收增支等不利因素,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了全市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强化“三保”保障能力。
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从前5个月的收入情况看,当前形势并不乐观,市本级仅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20%,实现全年收入目标存在很大困难,为此我们要多措并举、不遗余力的抢抓收入。成立组织收入工作调研组,由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分赴到各县(市、区)和有收入任务的部门,做好财政《增收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调研工作;建立财税联合会商机制,会同税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我市的组收工作和有针对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拿出应对措施,合力抓好组收工作。
二是精打细算保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三保”保障工作列为财政工作的核心内容。压缩支出,在年初预算安排时,我们已将一般性支出压减5%,在下步预算执行中,我们还将对不必要的支出实施“二次压减”,压缩比例在5%以上,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投放到更为关键的领域。同时,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三、支持服务企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想法和举措
自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克服困难、主动作为,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上级申报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资金200万元。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安排预算内资金200万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二是支持防疫生产企业争取贷款贴息,适度减免中小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
三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我市两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由原来最高不超过2.5%下调至1.5%。
四是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市本级现行17项政府性基金和1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执行,开展日常跟踪监督与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全力支持企业申报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担保服务体系,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年内争取进一步下调担保费率至1%以下。三是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赵景军委员询问市法院副院长张立忠:
问:一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服务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企业认为,法院个别涉企案件审理时间长,增加了企业诉讼成本;有的企业认为涉企案件执行难;还有个别企业认为,还存在超标的、超范围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情况。请问市法院,我们应该怎么看待企业反映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案件审限管理,提高办案质效,切实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答:服务企业是白城法院的重要司法职责。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谦抑善意司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服务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高度关注企业家声音、企业司法需求和涉企纠纷,勇于担当,创新司法,助力全市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关于个别涉企案件审理时间长的问题
询问提出的问题比较客观。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47893件,平均审理天数44.1天。其中,受理涉企民商事案件8636件,平均审理天数49.8天。有8431件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占比97.6%;有205件案件在法定延长审限内结案,占比2.4%;没有违法超审限案件。
涉企案件审理天数相对较长的原因,一是涉企案件中疑难复杂的公司股权纠纷、买卖合同等案件审理难度大,需要较长的审理时间。二是有的申请鉴定的案件,由于具有此项鉴定内容的机构较少,可供选择的范围小,鉴定的周期长。三是有的案件需要公告送达。有些案件由于找不到被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发布公告,一般经过60日视为送达。这类案件一般要发布公告2次,将开庭传票和法律文书公告送达,送达用时120天。四是涉企案件审理中,有时应企业要求多次反复调解,调解的时间长。
下一步,一是畅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二是加强审限管理,院庭长对涉企案件加强监督管理,一般情况务必在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三是实行繁简分流,简单案件由速裁快审团队办理,一般在1-2个月内结案;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办理,一般在3-6个月内结案。四是加强与鉴定机构沟通协调,督促鉴定机构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二、关于涉企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涉企执行案件,结案3564件,结案率95.01%,标的到位率48.60%。
询问提出的执行难问题,主要体现在案件执行到位率不高,究其原因,一是被执行人难找,有的被执行人,法院和申请执行人都无法找到其行踪,导致案件无法执行。二是被执行标的物权属不清,产生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等情况,影响执行效率。三是被执行财产处置困难,评估、拍卖的周期较长,拍卖溢价率低,被执行人偿债能力不高。
下一步,一是推动执行联动机制落实,协调公安机关,加大查找被执行人的力度。二是强化依法依规执行理念,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三是落实“四个精准”执行新举措,加快对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办理力度。四是加大执行财产处置力度,快速评估、拍卖、变卖。
三、关于存在超标的、超范围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问题
全市法院在涉企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中,既注重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的生存发展。在诉前、诉中采取的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均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在被执行人资产变卖过程中,存在两轮降价拍卖的法律情形,最终成交价格可降至评估价格的55%。因此,人民法院查封资产的价值,按照诉讼标的价值的2倍以内掌握。按照这个标准,不存在超标的、超范围实施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的问题。司法实践中,由于被保全物的价值,双方当事人未申请评估,因此有的案件可能存在被执行人所称的实际超标的保全的情形。
下一步,一是严格依法适用保全措施,形成惩戒威慑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对于涉企案件执行,尽可能为企业预留流动资产和往来账户,能“活封”“活扣”的,不“死封”“死扣”,努力减少保全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三是采取协商的方式,由被执行人提供其他资产做为保全标的物;加大和解履行、现予履行的力度,用足用尽和解、债转股等措施,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增强资产流动性,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
于鸿丽委员询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晟:
问:市检察院作为国家级文明单位,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特别是面对疫情防控,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等重要节点,是如何发挥检察职能,在涉企案件中,落实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加强对涉及企业刑事检察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
答:下面我从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渊源以及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如何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这几个方面来回答。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概念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渊源及意义
1、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升为法律。
2、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认罪认罚具体问题的认识和把握,从而真正发挥该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依据
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范畴: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法律没有限定,包括重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共同犯罪案件,只要认罪认罚的,均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核心的一环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3、公检法三机关都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有效法律帮助。
四、白城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到目前,全市受理民营企业涉案案件7件8人,审结6件7人,审结的7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5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工作着力点,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时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支持。
杨晓舟委员询问市金融办副主任任克南:
问: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也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融资难在当前疫情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保市场主体关键是保资金链不断,请市金融办谈一下,在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都落实了哪些政策?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有效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我市金融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各种金融优惠政策,通过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保持辖区内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政策利率的引导作用让整体市场利率继续下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先后制订了《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白城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市银保监局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市金融办联合发改、工信出台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若干工作措施》“36条”和“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21条”文件等,这些政策的出台,破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我们通过“五提三降”“四个专项行动”真正让金融活水及时精准浇灌企业。“五提”:一是提高总量供给。落实国家定向降准政策,释放流动性资金4.66亿元。申请再贷款8.5亿元,已投放企业专项再贷款3780万元、支农支小再贷款2.82亿元。二是提高主动服务。组织各银行金融机构,深入企业、主动对接,上门服务。三是提高信贷比重。积极落实“两增两控”考核目标,增加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今年一季度,信用贷款实现38.86亿元,比年初增加3.05亿元;办理续贷22.47亿元,比年初增加16.62亿元。四是提高考核力度。通过下发监管提示函、约谈高管、现场核查、下调监管评级等方式,促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一季度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168户、3.03亿元。五是提高保障能力。针对小微企业,开发32种应对疫情综合保险,通过适当减免保费、省财政贴息等措施扩大承保覆盖面。一季度已参保3538户,保障金额18.12亿元。“三降”:一是降贷款利率;二是降不良比率;三是降财务负担。
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推动金融助企工作质效。一是“百名行长进千企”专项行动;二是“再贷款扶持”专项行动;三是“外汇政策进百企”专项行动;四是“小微企业首贷培植”专项行动。
通过政策措施的落实,截至5月末,全市企业贷款余额476.39亿元,同比增长0.34%,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4.41亿元,同比增长22.2%,高于全市信贷平均增速1.59个百分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撑。
于秋利委员询问市商务局局长吴茂强:
问:今年以来,我们在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项目招商落地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同时,面对疫情的影响,我们在以消费为主导,推动商场、市场复工复产方面;在巩固实物消费,催生新兴消费,服务升级消费方面;在打造夜市街区、特色地摊、繁荣夜经济等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直以来,市商务局始终坚持实干担当、务实为民理念,深入贯彻国家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抓实抓细服务企业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商贸经济发展。
我们通过开展活动,通过与中介机构、科研院所和域外商会等第三方平台,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招商,创新开展网络招商活动“见实效”。应对疫情影响,我们创新开展“互联网+招商引资”网络招商活动模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局新建了视频会议室,与省商务厅、域外客商实现线上对接、会商和签约。我们重点抓好4件事:一是项目谋划。突出清洁能源、大数据、云计算、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生态旅游等七个产业和“761”工程,指导全市新谋划重点招商项目75个,规划总投资770亿元。已有30个项目纳入省级谋划包装平台,并通过多种网络平台对外发布。二是项目推介。聚焦白城市重点产业,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媒体发布了11批次、110个重点项目。其中包括“两都两基地”“一环线一中心”等项目。三是项目洽谈。举办网上洽谈会11场次,洽谈项目49个。四是项目签约。年初以来,全市已签约大唐200万千瓦新能源合作开发项目、高端锂电池产业基地项目等13个,总投资225.67亿元,另有一批项目将于近期签约。
抓好商贸企业复工复产“促发展”。疫情期间,我们重点强化商贸企业服务工作,全力满足民生需求,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在保胜蔬菜市场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现场办公、现场监测蔬菜储备、供应情况,保障市场安全、稳定运营;制发车辆通行证,打通蔬菜运输绿色通道,保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以及实地督促商超企业、农贸市场做好日常防控措施,全力保障市民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稳定供应。二是建立物资保障机制。积极协调省商务厅及域外商会组织,争取口罩、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并免费发放给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防疫物资短缺难题,为企业复工扫清障碍。三是编制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企业包保责任,深入企业“一对一”进行指导,协助企业有序复工,为恢复商贸经济运行作出了贡献。
加快推进消费升级促进“稳增长”。狠抓消费主导,我局牵头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通过。年初以来,我局积极运用省促销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目前,各大商超小活动不断、大活动每个月必有,而且活动的设计要抓住消费者的心理。
另外,在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的时期,我们还积极引导商超企业创新消费服务模式,开展了“无接触性”消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微信、快手等平台销售商品、快递运送到家的方式,满足了特殊时期城镇居民消费需求,也促进了企业创新发展。
近期,在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区红旗街、幸福街和开发大街3个夜市均已营业,幸福街和开发大街主营百货、水果和小吃,红旗街以海鲜大排挡为主。夜市开放拉动了消费增长,增加了低收入群体收入,让城市烟火气息更加浓郁。
在我局协调下,白城欧亚、大润发等商超企业,陆续在夜晚延时营业(大润发最晚至22点),开展夜间促销活动。我们还组织新景商业广场在生态新区开办夜市,目前已入驻海鲜大排档12户,百货摊位10户,儿童娱乐摊位整体承租1户。海明路步行街(西段)夜市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通过加快发展夜间经济,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夜间消费,助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打造城市消费的热点、亮点。
徐妍委员询问市公安局副局长齐军:
问: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请问市公安局,我市在依法区分民营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界限;在认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性质;依法审慎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和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拘留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等方面有哪些保护和支持企业措施?正在推行“交巡合一”改革,“一村一警”战略,“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等方面,都采取了哪些便民利企措施,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保证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答: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系。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树立“法治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紧紧围绕《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的要求,坚持审慎包容的态度,对涉案民企及经营者采取“五不”的保护措施。简单的讲就是不立案、不拘留、不查封、不扣押、不冻结。不立案是指:民企所涉案件犯罪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或者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立案;不拘留是指:对民营企业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前,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不拘留;不查封是指:对涉案民企财产,不超标的、不超范围查封;不扣押是指:对民企投入生产经营的设备、资金等原则上不扣押;不冻结是指:对涉案民企必需的基本账户原则上不冻结。为了“五不”保护措施到位,我们对全警开展涉企案件执法培训,建立了“一案一研判、一案一报告”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每名民警“敢用、会用、用准、用好”。竭尽所能保护和支持民企成长,切实把习总书记提出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的思想真正落地生根。
从“交巡合一”改革、“一村一警”战略、“互联网+公安”等方面入手,不断推出便民利企的重要举措。在“交巡合一”改革方面,重点采取了“就近办”“上门办”“保畅通”三项措施。“就近办”就是:将安全驾驶证明等8项常规业务下放至城区9个警务室和全市派出所,把服务平台延伸到街面和企业、群众的身边;“上门办”就是:定期深入企业开展交通隐患排查、安全宣传等活动,解决企业交通运输难题;“保畅通”就是:对民营企业运送的生产原材料等开辟“绿色通道”不检查,在疫情防控最紧要的时期,为保障民企生产原料供应发挥重要作用,助力梅花集团等一批企业疫情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在“一村一警”战略方面,重点紧扣三个方面问题采取措施。紧扣企业怕“闹”的问题,主动开展警企联动,实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机制,早介入、早处置、早化解;紧扣企业怕“盗”的问题,主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防范,增加巡逻密度、频度,严防发生盗窃案件。对涉企现案,组织警力快侦快破,全力挽损;紧扣企业怕“骗”的问题,主动向企业推送经济犯罪预警信息,提前警示告知,严防企业上当被骗。在“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方面,重点采取了“三个通办”措施。把16个警种426项业务打包上网做到“一网通办”。把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71项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到城区警务室和农村派出所做到“一门通办”。把61项与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投放到“警企直通车”做到“一口通办”。
总之,全市公安机关持续秉承“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理念,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为己任,为企业“护航”,为经济“蓄能”,为发展“除障”,为白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公安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