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威 张莹莹)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近日起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由白城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随着法官的庄严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深情相拥,喜极而泣;3位被害人纷纷点头认可,旁听的老百姓也被这一幕感染落泪;承办法官和公诉人都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这起公诉案件的判决结果,为何这么牵动人心,令众多百姓满意呢?原来,这并非是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被告人和3名被害人均是火车站农民工,靠出苦力维持生计。被告人石某患有精神类疾病,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时,被告人在病情支配下持刀连续砍伤同村工友3人,均致被害人轻伤。此伤害案的发生,使4个并不富裕的家庭,蒙上了阴影。
法律是无情的。被告人尽管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自首等从轻情节,但如果不能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对方谅解,根据法律规定,势必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而被告人上有80岁母亲,下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作为家中唯一劳动力,一旦判处实刑,极有可能加重病情,这对于他本人和家庭的影响将是惨重的。这决不是检察官愿意看到的结果。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办案期间多次接触被告人和被害人,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框架内,尽力促成双方和解(包括研究司法救助等),可因各种原因未能实现。被告人家庭十分困难,被害人身心受到伤害得不到赔偿存有怨气。检察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终于,被告人的一名亲属同意出资赔偿被害人损失,可没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审限已至。该案起诉至法院后,通过检察官对该案的介绍,白城铁路运输法院高度重视,特指派一名女法官承办该案,以便于沟通,同时指派一名有经验的老法官予以协助。审判阶段,3名被害人向法院递交了诉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官在主持调解过程中,因双方认知等原因,调解工作又一度陷入僵局。但人间自有真情在,直至即将开庭的前一刻,在检察官、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和悔过,并愿意赔偿对方损失;被害人也对被告人的行为及家庭困难情况表示谅解和充分理解,在赔偿数额上给予了极大让步。
鉴于这一新情况的发生,公诉人修改了原量刑建议,建议对被告人石某适用缓刑。在庭审过程中,法院合议庭对检察机关起诉罪名、所举证据及量刑建议予以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