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芙)8月12日14时20分许,正在辖区G302国道1017公里+300M处巡逻的交巡警支队公路大队平台中队教导员吴恩田、民警李海波、辅警范升华、吴斌对过往车辆进行正常检查时发现,远处一辆牌照为吉GSA878的黑色面包车行驶速度突然变慢。凭借多年工作经验的吴恩田立即指示民警应对该车辆进行管控。此时,该车在距离民警们20米左右时,驾驶员突然将车辆停止,打开车门后弃车而逃,民警们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追赶,在路边农膜大棚内将其控制住。
经询问,驾驶员冯某称自己喝了酒,看到警车和交巡警走过来他害怕受到处罚,一时慌乱选择逃跑。民警们将其带上警车,送回平台中队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75毫克,为饮酒驾车。在民警检查其行车证时,发现该车存在改装改型的违法行为,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又发现该驾驶员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已经依法对其酒后驾车、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和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三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500元的处罚。
8月31日晚,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四大队阳光广场警务室民警们在夜检时,查获一起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违法嫌疑人夏某企图以沉默对抗调查,但在事实面前,他仍难逃处罚。当晚7时37分,阳光广场警务室民警们在洮北区三合路与农研街交汇处夜检时,发现车辆号牌冀R2JXXX行驶轨迹异常。民警们立即将其拦停,并上前对驾驶员进行盘查。驾驶员夏某谎称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经民警使用酒精测试棒筛查发现他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27mg/100mL。看到测试结果后,驾驶员夏某开始沉默不语,对民警的询问始终不予回答,企图对抗民警的调查。民警们在对其驾驶证状态进行查询时,发现夏某的驾驶证已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主要原因是他于2020年7月5日13时44分在白城市二龙—代家1公里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路大队查处。短短五十几天内,驾驶员夏某没有吸取酒驾被处罚的教训,在驾驶证已被记满12分、暂扣状态下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肆意违反法律,他将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天,并处罚款2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