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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惧无畏 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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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0年10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惧无畏 勇往直前
——记红军老战士于宪利
于宪利
 

1921年5月,于宪利出生于山东省泰安地区(现泰安市)莱芜县(现莱芜市)口镇下水河庄一户贫苦的家庭。

1934年,年仅13岁的于宪利经常参加村里组织的站岗巡逻,表现出色,村里任命他担任巡逻组长,放手让他组织带领人员巡逻护村。这期间,时任莱芜县委书记的刘子正,经常深入到下水河庄开展群众工作,于宪利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和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受到了刘子正的赏识,并介绍他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8年2月,山东省委组织并发动了著名的祖徕山起义,于宪利被编入到八路军山东游击队第四支队。同年5月,经刘子正、刘舜清两名同志介绍,于宪利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9年8月,日寇为了破坏抗日根据地,向莱芜进行了疯狂扫荡和清剿。日军、伪军、顽匪相互呼应,乘机兴风作浪。日寇的疯狂进剿,连续40多天。为了争取反扫荡、反清剿的胜利,县委决定尽量压缩机关人员和一些非战斗人员,采用昼伏夜行的战术,不断地把人员转移出去,与敌人周旋。于宪利遵照上级指示,组织和带领部分人员分头转移,多次绕过敌人清剿,灵活迅速地从敌人结合部的夹缝里突围。

为了扭转对敌斗争的被动局面,上级党组织决定,把莱芜县分为莱北、莱东、新甫3个县,这样便于协同作战,主动出击,各个击破,共同抗敌。于宪利所在的部队,负责莱东的防御。为了完成上级赋予的艰巨任务,于宪利紧紧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多方面地展开对敌斗争。一方面,通过武装的形式阻滞敌伪军的清剿,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根据地。于宪利带领其他同志狠狠打击汉奸、特务和反动的地主恶霸,扭转了莱东的被动局面,有力地支持和鼓舞了其他县的对敌斗争。

1945年10月,吉林省大赉县(现在大安市)民主政府成立,需要一批具有敌后工作经验,具有一定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的干部。时任山东省莱芜县大队队长的于宪利,也被组织调派到大赉县担任大赉县公安局党支部书记一职。12月25日,敌特和反动势利纠集了1500多人的所谓保安团,把县委、县政府团团围住。于宪利挺身而入,带领全体战士掩护鲁也平、王裴良等机关人员奋力突围,连夜赶赴前郭县,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集结武装部队返回大赉县,粉碎了保安团的叛变。

1946年3月,大赉县发生了震惊全县的“骆马事件”。当时,在月亮泡开展土改工作的骆汉书、马殿元及周怀禄,被地主阶级恨之入骨,地主阶级勾结当地土匪进行疯狂的反攻倒算。3位土改干部被残酷地杀害后,第二天,时任公安局侦查股股长的于宪利带人赶赴现场,开展了全过程的侦破工作。于宪利深入走访调查,反复作群众的思想工作,寻找惨案的蛛丝马迹。于宪利和几名侦查人员,冒着随时被暗杀的危险,克服了重重困难,仅用几天时间,就查清了事件真相,并将刽子手及暴乱分子抓获归案,绳之以法。“骆马事件”的侦破,极大地威慑了当地的反动势力,有效地保护了土改工作的胜利果实。

无论是在艰苦卓绝的抗战年代,还是在枪林弹雨的解放战争,于宪利都以一名共产党的崇高境界,无惧无畏,勇往直前,为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舍生忘死,戎马一生。1984年5月,于宪利从大安市交通局的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离休后的他,怀着一颗热爱家乡的炽热之心,积极参加建设家乡的各种公益活动。1998年,嫩江发生百年不遇的大洪水,时年78岁的于宪利,不顾年老体迈,义无反顾地奔赴月亮泡抗洪的第一线,与年轻人一起抗洪抢险。

于宪利为中国革命所作出的贡献,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肯定。2019年9月2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特别下文,于宪利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2019年9月2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再次下文,于宪利享受省(部)长级医疗待遇;2017年1月17日吉林省老干部局下文,明确于宪利就医“使用甲类、乙类和丙类药品都可以全额报销”。

为了表彰于宪利为党和国家所作出的贡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为他颁发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为他颁发了“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章”;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他颁发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颁发了“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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