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城市常青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接受洮南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3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考察帮教,现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对3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今年3月,白城市常青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签署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合作协议书”,开启了全市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模式。4月上旬,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洮南市公安机关移送审起诉的小明、小军和小宇(均为化名)聚众斗殴案。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17岁的未成年人。经审查,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3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并主动找到在白城市民政局正式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白城市常青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双方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进行了深度合作,由常青藤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负责为3名未成年人进行为期6个月的专业考察帮教服务工作。
随后,常青藤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针对3名未成年人均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这一共性,安排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了全面、细致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通过多对一、一对一的专业帮教,使3名未成年人真正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促使其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意识。通过心理老师对3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矫正他们身上存在的一些不良行为,并就如何处理好与同辈交往等问题进行了指导,从而使他们树立坚定选择善友、摈弃不良习气的信心,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期间,常青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还为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做了职业生涯规划,得到了本人及家长的认可。鉴于3名未成年人在考察期内表现良好,帮教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与此同时,常青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还接受洮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完成了对部分涉罪未成年人关于家庭、学校、社区状况等全方位社会调查工作,形成了详实的社会调查报告,为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了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提供了依据。
据了解,常青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开展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工作,是我市首次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借助社会力量的有益探索。“未检+社工”,是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和实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大胆尝试,体现了常青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社会参与司法活动的优势与价值。
据悉,8月20日至21日,《未成年人司法和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制定阶段性总结暨试点工作在北京启动,预示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的目标更加明确。而常青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以此次成功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工作案例为契机,在开展涉罪青少年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就业指导以及被侵害青少年心理辅导等方面,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高质高效,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常允 本报记者 薄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