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可欣
田晓波,1965年出生于通榆县,1990年仅25岁的她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现任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管刑事检察工作。
始终如一 一身正气
从检37年,田晓波坚守人性化办案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独立审查起诉、批捕的各类案件数量均占全院每年办案数量近四分之一。 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她靠前指挥,参与办案,在工作中始终精益求精,所办案件没出现过一起错案和无罪案件。
由她牵头组建的通榆县检察院“维护青少年权益志愿者服务队”曾多次荣获吉林省“优秀志愿者服务队”“优秀妇女维权岗”“先进集体”和“妇女之家”等荣誉称号。她本人在2019年被中华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2010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尖子标兵;2017年被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省文明办、省检察院评为吉林省首届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暨“吉林好人——最美检察官”;2018年3月,被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以及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在多年的检察工作中,她曾经9次荣立三等功,获得过4次嘉奖。在荣誉面前,她从不骄傲满足,而是将其变成一种不断激励前行的内在动力。
担当责任 无私奉献
责任是一种境界,只有心地善良、无私忘我才能做到。田晓波用无数个实实在在的行动彰显着这种追求,她对党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信念、对检察事业的执著、对人民群众的情怀,无一不是她强烈责任感的真实写照。
37年的磨砺考验,见证了田晓波是一位充满责任担当的女检察官。每天,她总是上班最早的、下班最晚的那个,几乎每晚都能看见她在办公室忙碌的身影。她总是不辞辛劳,不顾劝阻,坚持深入办案第一线,而支撑她这样做的,正是肩上为社会公正与百姓权益的责任。
田晓波刚来检察院时,一人从事出纳、打字、文秘、档案等多项工作,身兼多职,但她从不抱怨苦累,而是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检察院档案升级之初,当时已怀有6个月身孕的她,不顾眩晕、呕吐等妊娠的强烈反应,仍加班加点、忘我工作,白天干不完的活,就带回家晚上完成,实在太累了,就躺在床上一页一页地整理。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该检察院档案室在当年就被考核晋升为全市第一个省二级档案室先进单位。正是因为她始终坚守着责任,才让她以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精神投入工作,创下了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业绩。
秉公执法 情满鹤乡
对于一位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把好案件质量关尤为重要。田晓波虽然是女同志,但在办案中却总是有一股“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气。她主动承办一些大案、要案,是一位出了名肯吃苦、敢担当的检察官。她用法律的威严让无数犯罪嫌疑人望而生畏,上百次让狡辩抵赖的被告人理屈词穷,低头认罪。
在鹤乡通榆,田晓波发起的“检花”志愿者服务队,十几年如一日地活跃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她们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传播法治的阳光,关爱弱势群体,用一个个细微的服务,温暖着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从法律维权到帮教监督,每一个环节都倾注着大量心血。她们用行动为那些迷失人生方向的年轻人和需要帮助的人找到正确的人生坐标。
田晓波,一个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更是一个勇于担当,拥有责任感、奉献精神的不平凡检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