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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4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勇立潮头破浪行 助力发展创一流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综述
 

●本报记者 张赫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能激发企业和企业家的活力与创造力,也是一个城市公平开放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体现。在白城全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浪潮中,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审判职能,更新思想理念,创新服务举措,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抓好领导班子的“组织力”

在学深学透市委和省法院年度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基础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做到思想认识再提升,意志再统一,目标更一致,围绕项目建设这个中心,找准人民法院在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找准切入点、发力点、助推点,成立组织机构,确定工作专班,明确具体任务,细化可行措施,压实立案、审判、执行各相关部门职责,制定出台切实管用、含金量高的《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逐项抓工作举措落地见效。全市法院建立相关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建立联动机制,上下互动,同向发力,扎实做好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抓住职能发挥的“推动力”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司法措施,为企业家营造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把握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不得作为刑事犯罪处理。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严格执行《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要求,对清单中涉及的十五种轻微刑事犯罪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暴力讨债等严重侵害企业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综合运用执行措施,及时实现企业胜诉权益,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妥善审理政府招商引资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因政府换届、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妥善审理涉及市场准入、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项目规划等行政案件,依法保障企业在公共领域受到平等对待。加大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促进行政机关守信践诺。充分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对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依法予以纠正。通过裁判案件以及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向企业宣示正当的权利行使规则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强化企业的规则意识。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市场主体正在投入生产经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技术资料和资金等,一般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对涉及市场主体的重大复杂执行案件,应当依法实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联合执行和提级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综合运用债权转股权、分批分期履行、企业经营权抵债等方式,努力促成执行和解。依法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不得将确无履行能力且无故意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情形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抓实主动服务的“亲和力”

结合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开展“为民为企办实事”活动和“十百千万”工程,落实亲商、护商、稳商措施。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涉企案件实行一次性办结,无必要理由不得要求当事人或律师再行往返法院或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行政案件,采取互联网庭审。拓展涉诉企业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网上调解等智能化功能,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审查属实后应予准许。切实降低企业司法成本,建立涉企业诉讼“绿色通道”,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分别建立专门团队,指导、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加强院庭长对涉企案件审限的监督管理,对久压不决涉企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进行清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动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效衔接,高效处理涉及企业纠纷。建立健全联系企业和上门服务机制,通过设立沟通服务电话、确定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人、建立服务企业微信群等方式,构建与企业间的快捷联络沟通渠道。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落实包保服务企业制度,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菜单式”法律培训、邀请企业负责人旁听观摩典型案件庭审等形式,帮助企业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使企业在守法中经营,在依法中进行管理。适时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认真总结白城涉企案件发案规律,公布服务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尊重、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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