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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7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扎根生态沃土 守护碧水蓝天
——记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女检察官刘琳
 

●本报记者 张风

近年来,白城生态建设硕果累累,鹤乡大地已成为一片生态沃土。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负重前行。许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们,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在我市生态建设的历史丰碑上铭刻下自己的名字,在这些熠熠生辉的名字中,一位女检察官的名字分外闪亮。她用青春扎根生态沃土,以法律守护碧水蓝天,她就是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琳。

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刘琳一直奋战在检察工作第一线。她先后从事了渎检、公诉、行政检察等工作,在每一个岗位上都表现优秀,成绩斐然。2015年7月,检察机关启动了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吉林省被列为试点省份之一,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启动铺开。作为白城市检察院的“老人儿”,刘琳被委以重任,担任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她以女性特有的细心、细腻、细致,迅速适应新角色。按照省检察院确定的区域工作重点,白城市的公益诉讼工作需要紧紧围绕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的这一核心主线,在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中推进。从这一刻起,刘琳正式与白城的生态沃土和碧水蓝天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初期,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也没有全社会的高度共识,如何尽快确立一个适用于白城区域的工作机制?刘琳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她先是抓紧时间研学深悟“全面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新战略,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不断增强对公益诉讼保护绿水青山,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并深入思考公益诉讼制度设立的初衷和建立相关运行机制的设想,学习国内外公益诉讼理论、制度、法律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民事行政法律业务知识,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白城市的公益诉讼工作探路前行做好了充分准备。同时,她还十分注重团队的建设,在公益诉讼部门成立之初,她就带领部门的干警们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实践,努力完善机制建设,实现了边实践、边创新、边提升的良好工作局面,形成了区域特色,为生态建设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

经过不断的学习和思考,刘琳发现,公益诉讼是破题开篇的关键所在,要在内外联动、多方协同上多下功夫。与此同时,市检察院党组把公益诉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在检察系统内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刘琳借势发力,创新了案件线索摸排的“三结合”工作机制,坚持严格实行案件层报审批制度,充分发挥主任检察官办案组集体讨论和检察长审批把关的重要作用,确保了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在解决了内部运行机制问题后,行政机关的支持与配合又成为决定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于是,刘琳又在建立外部协作机制上下功夫,先后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市监局、畜牧等20多个行政机关签订了《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并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相互配合、与社会公益组织的沟通协调。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更是连续2年开展专题调研,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推进凝聚了合力。

在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刘琳和她的团队聚焦白城区域特点,精准发力。他们首先瞄准生态资源领域侵害案件,在全市组织实施了“草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恢复草原面积11700余亩。同时,刘琳和她的团队还配合林地清收重点工作,加大林木生态资源破坏的公益诉讼保护力度,共恢复林地2500余亩。聚焦境内的莫莫格、向海两大自然保护区,着力加强湿地生态资源保护,恢复湿地3.9万公顷。针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滞后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在办理“莫莫格湿地非法取土案”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白城市湿地保护条例》的法规提案,并参与对《白城市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草案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

寻找切入点,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在其他检察院办理耕地占用税保护案件的基础上,刘琳敏锐地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行为,组织开展了“耕地资源保护及耕地占用税征收”检察专项行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及涉地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通过公益诉讼为国家追缴耕地占用税1017余万元。同时,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针对洮北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部分粮库地上物被拍卖,但买受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支付土地租金的情况,向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仅洮北区原平顺粮库就交纳欠缴土地年租金366万余元,并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保证案件质量,是刘琳对自己以及部门工作的刚性要求。她严格按照高检院、省院要求的标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从探索研究、线索排查、具体案件审查、指导基层办理、诉前检察建议到层报审批起诉,均逐个逐项把关。550个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的审查,36件诉讼案件的把关,占用了她大部分的休息时间,也切实保证了案件的质效。工作中,她注意到有些行政机关存在履职整改不到位,纠正违法虚假不实问题及反弹回潮现象。在高检院安排部署“回头看”专项活动前,就把公益诉讼“回头看”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她定期集中审视检察建议的落实整改,更加注重监督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对受损公益未得到有效恢复的案件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几年来,在刘琳和同事们的齐心努力下,白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始终处于全省优秀行列。更难得的是,全市两个公益诉讼案件分别入选了高检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和全国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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