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法宣)“我们就应该主动履行判决,现在上了失信黑名单,生活实在是太不方便了...”被执行人李某、田某不好意思地说。近日,二人来到大安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向法官申请撤销对其失信惩戒等措施,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源自一起劳动合同纠纷,2018年5月,被执行人李某、田某雇佣申请执行人安某从事低保房改造,双方约定日劳务费260元,工期100天,共计26000元劳务费。工程结束后,李某、田某先行支付安某14000元,尚欠12000元。安某多次讨要,李某、田某迟迟未支付。安某向大安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李某、田某应向安某支付欠款12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田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安某向大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执行干警依法将李某、田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其银行账户存款,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多次前往二人家庭地址寻找。二人受到失信惩戒措施后,日常生活处处受限,不能乘坐动车和飞机,经商贷款也受到影响...迫于压力,主动与办案法官取得联系。
李某、田某来到法院后,将剩余案款交到法院,执行干警为申请执行人安某办理了领款手续。至此,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