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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2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按比例收取住院押金

 

本报讯(刘畅)为解决参保患者住院押金过高问题,切实减轻老百姓就医实际困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近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联合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启动按比例收取参保人员住院押金工作。目前,白城中心医院、白城市医院、白城中医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附属医院等7家市本级二级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结合医院实际,已制定按比例收取住院押金标准并启动实施。

收取住院押金的基本原则是:依据患者参保类型,参考医保报销比例,结合患者患病情形、治疗方案,针对患者自费部分实施按比例收取住院押金,收取的住院押金原则上不得超过预计医疗费用总额的30%。三级医疗机构可依据实际适当提高收取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住院押金比例,具体收取比例由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客观实际自行确定,丙类高值医用耗材可按实际费用收取押金,外伤住院患者可依据当地医保机构认定结果酌情全额或差额收取押金。各定点医疗机构可采取“一院一策”“一患一策”的办法,通过按比例收取住院押金,切实降低参保患者住院押金缴纳额度,减轻参保患者缴纳住院押金压力。

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比例收取住院押金工作纳入“两定”单位协议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强考核管理,切实将减收住院押金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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