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宁)记者在近日召开的2021年白城市医疗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本级药店等级评定通报会上了解到,去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的基金监管工作中,市医保局出台了《2021年白城市医疗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评价应用,着力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以提高全社会、全系统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促进全市医保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全面开展了医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会上,宣读了《2021年白城市医疗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定情况通报》;市医保局为吉林大药房白城市药业有限公司胜利连锁店、国药控股白城大药房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白城洮安路连锁店、吉林大药房白城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瀚海名城连锁店、白城市康佶尔药业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白城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阳光广场连锁店、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白城瑞光南街连锁店、白城市同泰药业有限公司北环医药经销部、白城市同泰药业有限公司铁路南胜利医药经销部、白城市洮北区君安医药有限公司10家定点零售药店颁发了“白城市诚信十佳零售药店”荣誉牌。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上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发挥智能监控作用,建立完善政策制度,继续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