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变异株影响监测
(一)监测对象
我国新发现的所有新冠病毒变异株,以及所有世界卫生组织(WHO)确定的“关注变异株”(Variant of Interest,VOI)和“关切变异株”(Variant of Concern,VOC)。这两类变异株的特点:
1.关注变异株:指可导致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或在多个国家检测发现的病毒变异株。与早期参考株相比,关注变异株病毒的表型发生变化,或氨基酸变异可能引起病毒表型发生变化。
2.关切变异株:指在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导致病毒传播力增强、毒力增加、患者临床病情加重,或使现有的诊断、治疗药物与疫苗等防治手段有效性降低等的新冠病毒变异株。
(二)监测要求
1.具备评估能力的省级疾控机构应对本省新发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株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和疫苗保护效果影响的评估,同时将评估结果报送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进行复核;不具备评估能力的省份,可按要求将标本送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开展核酸检测试剂和疫苗保护效果影响的评估。
2.中国疾控中心发现变异株影响检测试剂灵敏性和疫苗保护效果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3.对发现影响检测试剂灵敏性的变异株,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及具备条件的省级疾控机构实验室应及时根据变异株核酸序列,建立特异核酸检测方法。
六、监测信息报告
(一)病例信息报告与订正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核酸初筛阳性人员,要在出具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进行初筛阳性报告,确诊后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所有报告病例应填报“病例分类”,选择“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正。
(未完待续)(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