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利剑尽出卫平安
通榆:电商综合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镇赉警方巧抓网逃人员
洮南市税务局多举措助企纾困
大巴山中“不老松”
一个党员之家的奉献和担当
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反有组织犯罪法5月1日起施行从严惩治黑恶势力
 
版面导航
 
站内检索
3上一篇 2022年8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反有组织犯罪法5月1日起施行从严惩治黑恶势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根据党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具体包括: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据《指尖白城》)

 
3上一篇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