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可欣)为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引领治理各项标准和任务,贯彻落实“基层建设年”部署要求,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特殊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果。
积极探索方法,建立服务体系。该中心积极探索建立“法援领航、矛盾联调、综合发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工作上聚焦重点,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领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群众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直接提供“零门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简化办事流程,开设“绿色通道”。他们实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一揽解决”“一包到底”,将法律援助对象、形式、范围、条件、程序、工作流程等公示上墙,明确咨询接待、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强化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流程管理,缩短办事时间,避免群众反复办、来回跑。
着力提质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该中心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在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向行业拓展,全市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78个,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现“覆盖基层、全域受理、就近服务”的基本要求。
强化工作协调,推动密切合作。该中心与市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人社、民政、卫健等多个部门,互相沟通、共享资源,密切协作,做大做强做实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益、民生工程的最大公约数。整合律师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创新成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编制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建立资料库,在全区率先推行“点援制”法律援助,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真情对待援助对象,提升“法律温度”。他们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年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将法律援助覆盖农村低收入群体,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促进应援尽援、应援优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