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赫)为加强白城市(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我市自今年9月13日起正式执行新“白城市(区)存量房交易系统计税价格”。
存量房最低计税价格评估是指对纳税人的存量房交易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基本做法是将房地产评估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在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查的基础上,收集近期存量房交易实例,生成存量房交易标准价格,建立房地产交易可比实例数据库。对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与数据库中同区域、同类型可比实例进行比对,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照评估的最低计税房产价格为计税依据,依法计算应纳税费。
“白城市(区)存量房交易系统计税价格”是经2017年、2019年两次价格评估后建立起来的,近几年由于受房地产价格波动影响,我市存量房交易持续走低。为改变这一现状,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现有存量房交易系统中149562户计税价格进行重新评估,对未纳入交易系统新增存量房23459户进行计税价格评估后,录入我市存量房交易系统。在我市财政、税务、国土、住建部门以及评估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50天的紧张工作,完成重新评估任务,目前新“白城市(区)存量房交易系统计税价格”已正式执行,将对我市存量房交易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