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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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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释义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一)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二)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三)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四)未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五)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六)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释义】本条规定了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第23条第(四)项、第24、28、31条以及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释义】本条为新增条款,规定了对医师执业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八条 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释义】本条为新增条款,规定了对医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行为的行政处罚。本条在法律层面首次设立了“医师终生禁业制度”,这是本次修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只有将少数严重践踏医师职业操守的害群之马清除出医师队伍,才能维护社会公众对医师队伍的信任。

(未完待续)(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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