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出台,体现了卫生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有利于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第一章 总则
总则共十四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宗旨、公民健康权及政府、社会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未完待续)(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