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条文解读】
五、第五章 药品供应保障
第五章自58条至66条,对药品、医疗器械供应保障制度进行了明确,强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临床急需药品、儿童用药品和防治罕见病、重大疾病等药品的研制、生产作了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国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五十九条【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根据药品临床应用实践、药品标准变化、药品新上市情况等,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基本药物按照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国家提高基本药物的供给能力,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未完待续)(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