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彤君 王晓彤)近年来,洮北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难点,创新探索“党建+阳光检务”工作模式,突出抓思想建设促理念相融,抓关键环节促流程相融,抓核心要素促成果相融,着力打造“党徽耀检徽”特色品牌,有力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构建“党建+阳光学习”模式。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发挥党员干部先锋作用作为推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质量建设年”、“520”创优提升能力等活动,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同时,狠抓领导班子的学习,每月公开党组成员的学习情况,接受全院干警监督,通过以上率下,带动全院形成了讲党性、讲政治、讲纪律的良好局面。此外,积极推动落实《青年干警强院计划》,狠抓青年干警的学习,培养干警集体荣誉感和团结协作精神,不断提升青年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职业素养。
构建“党建+阳光窗口”模式。该院在窗口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主动亮明党员身份,用党徽照耀检徽,树立良好检察形象,打造“阳光窗口”。并推行控申接待“一站式”服务、案件管理“一站式”服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守护“一站式”服务。
构建“党建+阳光发布”模式。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检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阳光发布”,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扩大了检察工作影响力。同时,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检察工作。
构建“党建+阳光监督”模式。该院坚持定期向洮北区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汇报总体或阶段工作情况,针对重大事项、重要部署、重要案件,采取专项汇报方式,主动争取支持和监督。同时,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听证、刑事和解、不起诉宣告等情况,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办案过程,使群众面对面地了解检察工作性质和执法办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