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条文解读】
第九十二条【个人健康信息保护】 国家保护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确保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安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第九十六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国家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未完待续)(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