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纪宣)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日前,白城市纪委监委对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原一级主任科员高跃林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月31日晚,高跃林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洮北区瑞光北街发生交通事故,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45.1mg/100ml。2022年6月,高跃林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9月,高跃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洮北区商务局原一级主任科员包连贵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3月10日19时,包连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洮北区民主路与长庆街路口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72mg/100ml,包连贵受到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包连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镇赉县社会事业救助中心职员王彬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19日23时,王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2.7mg/100ml,王彬受到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王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洮南市富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局主任张洪波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20日晚,张洪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洮南市富文路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9.1mg/100ml,张洪波受到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张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榆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职员朱国威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0月17日,朱国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朱国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4月30日,朱国威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通榆县新发街与风电路路口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0mg/100ml,朱国威受到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朱国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中共大安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职员王怀宇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5日22时,王怀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大安市长白街与玉泉路路口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8mg/100ml,王怀宇受到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王怀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不知敬畏、不守底线,在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以身试纪、以身试法,受到严肃惩处,教训极其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特别是元旦、春节将至,要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维护党员干部形象。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百日专项整治,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即时移送机制,确保纪法有效衔接,防止漏网失究。要深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