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无偿献血的表彰及献血者的权利有哪些?
1.无偿献血相关表彰
无偿献血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等奖项。
“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30次、20次者(即累计8000毫升、6000毫升、4000毫升者)。
“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对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12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分别给予“一星级”到“五星级”,乃至“终身荣誉奖”的奖励。
2.无偿献血者享有减免用血费用的权利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免交或少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未完待续)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