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国庆 记者汪伦)按照《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省生态环境厅对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近日,白城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并施行了《白城市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该《规划》共9章32节,是在对我市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情况、环境管理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我市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对策及措施,提出了规划目标和规划任务。
编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是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先导,通过隔离防护、清理污染源、生态修复等多种方式,以水量水质安全监控为支撑,以饮用水水源地多部门监管、协调联动为手段,推进水源地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改善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进而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进程,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规划》通过制定和实施水源地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建设、应急能力建设、预警监控体系建设、管理能力建设等具体工程方案,加强了污染源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提升了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确保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落到实处,使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建成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保障体系,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