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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更有力 让配合更高效
白城未检“鹤小白”法治讲座进课堂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小案快办解决民生大问题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
以公开听证提升不起诉工作公信力
通榆数字检察助力生态环境治理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守护鹤乡湿地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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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3年3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守护鹤乡湿地美景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推动湿地生态检察保护走笔
 

●宿梦莹 本报记者 李彤君

松嫩平原西部的鹤乡白城,鹤舞蓝天、千里雪原、百鸟鸣啼,域内嫩江、洮儿河等众多水系奔流不息,莫莫格、向海、嫩江湾、牛心套保等多处湿地、湖泊星罗棋布。作为国家湿地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莫莫格、向海湿地已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近年来,白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盗挖湿地表层土、破坏湿地生物多样性等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湿地生态立体保护“恢复性+预防性”公益诉讼,加强溯源治理,推动完善系统治理、严格管理、保护优先常态化工作机制,凝聚湿地公益保护合力,切实筑起湿地生态保护的检察防线。

守护“吉林西部之肾”——专项治理非法取土乱象

芦花蓬海,候鸟驿站。位于镇赉县境内的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面积14.4万公顷,是东方白鹳、白鹤等珍稀濒危水禽的栖息地,被誉为“中国白鹤之乡”。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而在2015年前后,莫莫格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湿地资源严重萎缩,嫩江湿地原先一望无际的苔草、小叶樟,已被蒿子等杂草取而代之,有的地方甚至被开垦成耕地。

谁在破坏?谁来监管?损害原因是什么?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试点单位开启探索湿地公益保护之路。他们派出公益诉讼办案组多次到保护区实地勘察,并在近些年来的刑事、行政卷宗中发现保护区内存在严重的挖取、贩卖湿地表层土行为,被盗挖的这种土壤酸碱性成中性,没有污染,不易生病虫害,非常适合做水田的育苗土,从而滋生专门从事倒卖湿地表层土、获取暴利的不法行为。

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一次次走访调研、一遍遍线索研讨,查找缘由。原来挖取、贩卖湿地表层土屡禁不止的原因是湿地保护中存在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由于各部门执法依据不同,造成各个部门对同一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额度各有不同。

如何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怎么能治标又治本地保护好湿地资源,这是公益诉讼要突破的难题。为此,办案组成员加班加点查湿地保护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反复推敲,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监管主体责任、适用法律法规、执法执行难题进行多次讨论,最后形成了湿地保护必须由保护区管理局与当地政府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思路,并分别向镇赉县政府、莫莫格自然保护区及相关部门分别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制止非法取土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镇赉县委、县政府和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高度重视,共同制发了《镇赉县开展嫩江湿地非法取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签订了《关于在非法取土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成立了联合执法专案组,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至此,倒卖“苗床土”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该案也成功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与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莫莫格湿地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屡禁不绝的盗挖湿地表层土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1件,推动治理修复湿地39845.71亩;针对在莫莫格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围垦、围堤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立案调查16件,督促行政机关恢复被围垦种植农作物的湿地2328.13亩、拆除非法围堤设施3处,拆除观鸟台、游船码头等违章建筑3处。

在他们的努力下,莫莫格湿地日渐生机盎然。每年,世界珍稀濒危物种白鹤、东方白鹳如约而至,在迁徙途中落脚莫莫格湿地停歇,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保护“物种基因库”——不让动植物受到侵害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向海国际重要湿地位于通榆县西北部,是以保护丹顶鹤等珍稀水禽和蒙古黄榆等稀有植物群落为主的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蒙古黄榆是向海的一大生态特色,它被称为植物界的“国宝熊猫”,就是这样珍贵、罕见的植物近几年也遭受严重毁坏。白城检察机关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组织辖区各院通过刑事案件中发现、群众控告举报、获取行政执法平台信息等途径,发现野生动植物、外来物种入侵等线索。

经勘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向海湿地内被盗伐、毁坏的蒙古黄榆多达3343株,在通过调阅相关刑事行政卷宗、现场走访勘查,制作询问笔录、拍照等形式固定证据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栽植黄榆、家榆苗木共计2万株,并建议配备专人负责管理,保护了向海湿地内的珍贵植物。

2021年,向海湿地来了位“不速之客”——刺萼龙葵,它是一种竞争能力强、可严重抑制其他植物生长、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为防止其传播蔓延,通榆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踏查现场,召开听证会明确责任主体,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其危害和提出治理方案。发出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法对刺萼龙葵开展灭除治理工作,使得向海湿地生态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向海湿地辖区内非法狩猎案件10件,涉及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麻雀60只、吉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雉鸡13只、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兔1只,责令违法行为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21980元,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在向海湿地持续开展系列生态保护工程,进行湿地生态监测,野生动物救护,参与鹤类人工繁育与驯化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

再登临向海自然保护区的揽海搁,凭栏远眺,黄榆林木葱茏,草地鲜花盛开,湖面水波荡漾,天空中水鸟翻飞,让人流连忘返。

让受损生态得以恢复——做好预防性公益司法保护

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湿地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白城检察机关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对莫莫格、向海湿地开展检察监督“回头看”,发现由于违法成本较低,破坏湿地及损害野生动物行为还时有发生;行政机关虽然加大监管保护力度,但依然存在职责划分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湿地保护亟需在工作机制和立法上予以完善。鉴于涉及地方立法,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报请移送了相关案件线索。

省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三级联动在镇赉召开磋商会,为吉林省内27个湿地保护区32个湿地公园开启湿地预防性公益保护之路。吉林省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形成了《莫莫格保护区湿地公益司法保护磋商会会议纪要》,以此作为检察办案重要参考依据,促进精准监督、科学监督,助推提升工作质效。同时,省人民检察院推动财政部门就珍稀濒危野生禽类保护设立专项资金。

预防性公益保护的探索与实践,又为湿地的生态底色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莫莫格保护区增建了17处人工招引巢,为野生鸟类繁殖提供有利条件;周边区域以村为基本单元建立生态共管责任区4个,湿地保护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破坏湿地现象明显减少。

2022年,莫莫格湿地迎来了4000余只白鹤、2000余只东方白鹳,创历史新高。

凝聚最大保护合力——机制建设+数据赋能+专业化团队

近年来,为了凝聚最广大的保护共识,白城检察机关及镇赉县人民检察院、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与有关部门签订协作机制,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交流会商和研判、配合调查取证等机制,形成了公益保护合力。

完善机制,提升技术水平。2022年底,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湿地保护天眼”空天大数据应用平台,运用遥感卫星技术对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湿地等进行实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同时,也利用“天眼”进行“回头看”,通过卫星影像的对比确保湿地治理恢复效果,实现了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和办案手段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让湿地公益司法保护更显成效。

加强团队建设。他们组建了“鹤舞益路”专业化办案团队,专注办理湿地保护中的疑难复杂案件,并对疑难、争议问题专题调研,探求溯源治理。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湿地巡护、保护鸟类栖息环境、“护飞”志愿行动、普法宣传等活动,深入社区、村屯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宣传单300余份,接受咨询40余次,提升了群众湿地保护的共识。

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白城检察机关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和法治理念融合贯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倾注“检察智慧”,担当“检察屏障”,肩负起保护绿水青山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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