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6章50条,分为总则、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监督和追责以及附则。与国务院《信访条例》相比,主要有四方面创新: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写入法规,对新时代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格局作出全新界定,明确了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二是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三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成果进行系统整合提升,进一步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四是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条例》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总体要求,规定新时代信访工作发展总纲
《条例》第一章总则,着重明确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工作要求,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纲领和总要求。
一是明确了立法目的。《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条例》开宗明义,将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写入法规,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纵观整个《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贯穿始终,在《条例》各章的相关条款中都有相关具体表述和要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是明确了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具体条文中对各级党委如何领导信访工作,各级机关、单位如何开展信访工作、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如何提出信访事项均作出明确规定,实现信访工作领域全覆盖。
三是明确了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条例》第三条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三个重要”的定位,深刻揭示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阐明了信访工作所承载的政治参与、权利保障、民主监督的重要功能,体现了信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着力点。
(未完待续)(据《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