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原12项和2019年新增的19项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12项: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2)健康教育服务;
(3)预防接种服务;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包括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2)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2019年新增的19项内容:地方病防治服务;职业病防治服务;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管理服务;鼠疫防治项目管理服务;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服务;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服务;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服务;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服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服务;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管理服务;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管理服务;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服务;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人口监测项目;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服务。
(未完待续)(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