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海鹏 王磊 记者李彤君)今年以来,洮南市人民检察院紧紧依托民事检察联系服务人民群众这一窗口,创新开展“党建+支持起诉”新模式,以党建为引领,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赡养纠纷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案件中,于某贵因其儿子于某元不履行赡养义务,欲起诉要回自己的口粮田经营权,同时要求于某元支付赡养费,于某元拒不履行。因于某贵年迈多病、文化水平较低,诉讼能力薄弱,遂向洮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洮南市民政局、当地村委会等部门联系,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生活现状、矛盾症结等情况。在于某贵向洮南市人民法院起诉的同时,洮南市人民检察院也向洮南市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于某贵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还与当地司法局联系,指派律师为于某贵提供法律援助。因该案属于家事纠纷,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时刻注重把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对立、修复受损家庭关系放在首位,主动约谈于某元,向其宣讲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阐明拒绝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
最终,经过检察官、法官和援助律师等多方耐心疏导、释法说理,于氏父子的心结得以解开,于某元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秉持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融互促。他们持续关注弱势群体合法诉求,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切实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支持起诉+和解”的方式,以更优检察履职扎实办好群众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