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不食用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指所有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近年来,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很多都与野生动物有关。这些新出现的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许多野生动物带有多种病原微生物,如果人与之接触,就可能感染病原微生物。如艾滋病病毒、埃博拉病毒、禽流感病毒等,都是在与野生动物的接触过程中传播到人类。
我国早在1988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为了人类健康,个人不要接触、捕猎、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2020年2月24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内容包括:严格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如有违反,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未完待续)(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