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应如何办理?
答:职工到建房地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前台审核办理。申请材料:(1)身份证、银行卡原件;(2)婚姻证明原件(住宅所有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预(决)算书;(5)购买建筑材料及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
10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有金额和时间要求吗?
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筑材料费用及施工费用的总额。提取时间以不动产权属登记日期为起始日一年内办理。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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