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篇●
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献血法》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1998年实施《献血法》前,我国医疗用血以义务献血为主,同时还有少量有偿献血,血液质量得不到保证,造成了一些地方输血相关疾病的传播。无偿献血是健康人出于高尚目的捐献的,不但质量高,传染疾病的几率也大大降低。无偿献血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弘扬利他的人道主义精神,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还有利于保障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健康。所以无偿献血解除他人的病痛、挽救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无偿献血有哪些规定?
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严禁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血。
(未完待续)(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