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哪些单位应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凡驻我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
119.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核定?
答: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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