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制度就像一种“保险”制度是吗?
 这个比喻太恰当了。今天,我献了血,抢救了他人的宝贵生命;明天,万一我需要输血救治,他人又用爱心的甘露滋润我的生命,这分明是一种输血医疗保险,也体现了一种社会的共济,是架设在人们之间的一座用爱心和奉献砌就的桥梁,是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结晶,更是社会文明的象征。
 国家有关无偿献血的表彰及献血者的权利有哪些?
 1.无偿献血相关表彰
 无偿献血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等奖项。
 “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30次、20次者(即累计8000毫升、6000毫升、4000毫升者)。
 “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对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12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分别给予“一星级”到“五星级”,乃至“终身荣誉奖”的奖励。
 2.无偿献血者享有减免用血费用的权利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免交或少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未完待续)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