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志国田守凤)近日,洮北区委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专项整治干部“走读”问题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部署明任务。研究制定了干部“走读”问题工作方案、干部“走读”暂行规定,并下发了《洮北区关于专项整治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走读”问题的危害性,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走读”干部的含义、要解决“走读”干部存在的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进行整改等目标任务。
全面启动自纠查。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党委,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干部职工居住地情况调查活动。每名干部都要详细填写自己的工作地点、实际居住地,每个单位都要将干部“走读”情况汇总填写统计表并形成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区委组织部。
强化监督严问责。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开通干部走读问题举报专线受理电话,广大干部群众发现问题可随时举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针对干部“走读”问题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走读”行为的监督力度,对存在问题,不认真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因“走读”影响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跟踪问效促落实。为防止解决干部“走读”问题一阵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成立整治和规范干部“走读”问题临时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明察暗访情况通报等制度规定,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措施办法、完成时限等,从实际出发,完善日常工作管理机制。